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天是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学生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更是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为了让大家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在此发出以下倡议与提醒: 遵守信号,走人行道 视线清晰,警惕盲区 结伴同行,互相提醒 规范乘车,系好安全带 有序上下,文明礼让 拒绝黑车,平安出行 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我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上下学。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家长共同监督。骑行需具备一定的道路判断与应急能力,中学生身心仍处于发展阶段,上路骑行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请选择更安全的步行、公共交通或家长接送等方式出行。 “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为广大驾驶员朋友所熟知,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2011年,公安部决定2012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11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报告显示,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伤害死亡”的第一位原因,成为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的公共卫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在这种背景下,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助于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聚焦,有助于政府部门、媒体和社会力量形成互动,从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三个方面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社会基础。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侥幸。每一次耐心的叮嘱,每一回规则的遵守,每一份责任的担当,都是在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加分。希望全体师生、家长将“文明交通”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每一条上学路、回家路,都洒满阳光,满载安心。 祝愿每一位同学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在安全的蓝天下茁壮成长!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注:部分图文来源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生命健康源微信公众号


过马路务必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遵守红绿灯指示,不追逐打闹、不低头看手机。
穿着鲜艳或反光衣物,雨雾天气尤其注意来往车辆。远离大型车辆盲区,不突然横穿马路。
与同学一起上下学时,互相监督遵守交通规则,不嬉戏推搡。

乘坐私家车或出租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前观察后方来车,从车辆右侧开门,避免“开门杀”事故。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排队上下车,不拥挤推搡,主动为有需要的人让座。
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选择正规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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